張貼日期: 2026-03-01 20:19:23 點閱:53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14253A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 比賽日期:
1、 北區初賽:115年4月26日(星期日)。
2、 南區初賽:115年5月24日(星期日)。
3、 中區初賽:115年6月7日(星期日)。
4、 全區決賽:115年6月14日(星期日)。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組:以3至5分鐘為限。
(2) 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