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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藝師藝有─115學年度鼓勵學校延聘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師」實施計畫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4-10 11:48:09 點閱: 139 (另開新視窗)


1.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32345號函辦理。

2.旨在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3.案件申請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計畫承辦人鄭小姐,電話:(06)2133111#658;E-mail:moeartprojec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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